A类申请:在紧接申请前一年,全年收入达港币250 万元或以上(或等值外币)的人士。全年收入是指应课税的就业或业务收入,包括薪金、津贴、股票期权及从其拥有的公司所得的利润。由个人投资所产生的收入不会计算在内。
B类申请:获全球百强大学颁授学士学位、并在紧接申请前五年内累积至少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士。
C类申请:在紧接申请前五年内,获全球百强大学颁授学士学位、但工作经验少于三年的人士;这类申请受年度配额限制,且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。此外,C类申请并不适用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(下称「香港特区」)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的非本地学生。